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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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额要求:所得额小于300万元。
- 100万以内部分:减按25%计入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 100万至300万部分:减按50%计入所得额,同样适用2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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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限制:小于300人。
- 从业人数范围: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动派遣用工人数。
- 计算方法:全年季度平均值 = (季初 + 季末) / 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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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上限:小于等于5000万元。
- 季度平均值和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方法与从业人数相同。
最新政策:
- 2021-2022年税收优惠: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信息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与最新政策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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